香港撤销限聚令之后首次游行集会前天(3月26日)在将军澳举行,游行的主题是反对填海。而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之后,也附加了一系列的条件,包括要求参加者挂上颈牌,同时限制参加人数,游行发起团体也要自己找纠察拉起胶带,维持秩序。
结果这个游行有80人参加,过程中有一个参加者中途加入,主办方也给他挂上了颈牌。
有份发起游行的“将军澳民生关注组”召集人陈展浚事后表示,对于警方的要求他自己无法接受,觉得极度侮辱,“学陶杰话斋好似畀人圈养的猪”,但他尊重居民意见所以继续举办。
从自由的角度而言,警方附加多项条件的确增加了主办方的不便,也限制了他们的自由,但说“极度侮辱”言过其实。更核心的问题是社会上不同人有不同的利益,如果游行人士能够完全无限制地行使他们的自由,同时就会干扰其他人的自由,当中最典型的问题就是游行失控变成暴乱,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到其他人的利益,那这又由谁来负责呢?
其实在2019年我们都见尽这些合法游行最后演变成暴乱的例子,当中最典型的是2019年七一游行,主办方没有确保游行按路线进行,大批游行人士去到立法会附近的时候,就涌去包围立法会,随后变成暴力冲击立法会,大批游行人士闯入立法会大肆破坏。
立法会其后斥钜资复修,政府有向游行主办方索偿吗?社会稳定大受冲击,其他人受到的影响,你可以去哪里索偿呢?
2019年下半年因持续不断的暴乱,令到社会经济大受影响,以传媒为例,当年下半年广告量跌了三成,好多机构都要裁员减薪,那么受暴乱影响的机构甚至个人,又是否可以向游行主办方索偿呢?若有人因暴动受伤或死亡,又谁来负责?哪些自称不想做 “被圈养的猪”的人,会出来承担责任吗?
《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后社会初步稳定下来,有人想再搞游行,甚至还有人想暴动,但是相信有更加多的人希望社会稳定,所以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如何防止合法的游行演变成为暴动呢?
经过今次作出尝试,主要有两个特点:
第一,要求主办方负起责任,自行进行纠察的工作。
第二,基本上控制人数以及要戴识别的颈牌。这样既防止游行队伍失控扩大,亦都令到参与者可资识别,有颈牌以及不可以蒙面,令参与者不敢随意作出过激的行为。
或许有人觉得这样是限制了自由,我认为确实如是,但不实施这些措施,如何可以确保合法游行不会变成暴乱呢?有无其他比现在警方的附加条件更有效的方法,可以防止暴乱发生呢?
滥用自由者,就是扼杀自由之人。
卢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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