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据香港商报报道,壹传媒董事会23日下午发声明,称《苹果日报》印刷版不迟于6月26日星期六最后一期结束;电子版则不迟于6月26日晚上11时59分停用。壹传媒过往劣迹斑斑,香港前特首梁振英昨日转发其早前的帖文,揭露其造谣造假的恶劣过往。
此外,梁振英今早在FB刊发多条贴文,并称《苹果日报》自作孽,不可活。
以下为全文:
这是我5月17日写的帖文,我们要把这些事件 #钉在苹果日报和其他壹传媒刊物的羞耻柱上。所有曾经被苹果日报和其他壹传媒刊物狗仔队滋扰、造谣造假迫害的香港人,明天举杯同庆。
《苹果日报》和其他壹传媒
"新闻机构"的"报道"
黎智英旗下刊物的"新闻报道"造假新闻,明码实价买"新闻",用"狗仔队"跟踪、偷窥、偷拍名人艺人,侵犯隐私,诽谤抹黑,夸大失实歪曲,严重滋扰及伤害他人声誉。并且渲染色情暴力,诲淫诲盗,严重污染香港和台湾的传媒生态,荼毒青少年,臭名昭著,台湾社会赠了它三个字:"膻色腥",高度概括。
下面一大堆壹传媒旗下刋物,包括《#苹果日报》的部分案件,大家温故知新,可以看穿黎智英的假面具,揭露他旗下所谓新闻机构的假身份。"人在做,天在看",这些劣行,就是重罚黎智英的天理,也是传理学的反面教材。
A. 壹传媒的假
1995年4月27日《壹本便利》刊登《玉女敏露两点写真$30有得睇》封面一张合成裸照,移花接木,用女艺人周慧敏的头像剪贴在日本一名AV女优的裸体身上合成。周慧敏相片的版权拥有人宝丽金唱片公司控告《壹本便利》挪用照片及侵权,《#壹本便利》败诉,被罚惩罚性赔偿。 1996年6月29日《#忽然1周》第48 期封面"报道"-《潘廸生患癌》,被潘控告诽谤,7月3日《忽然1周》封面刊登道歉启事"我们错了!谨向潘廸生先生道歉",并停止该刊总编辑的职务。 1997年,在高院研判《#壹周刊》与洗发护发用品生产商霸王集团的诽谤案赔偿金额前,《壹周刊》"报道"案中原告的律师费,总编辑张剑虹和《壹周刊》被判刑事藐视法庭罪成,#张剑虹罚款5 千元,《壹周刊》罚款2万5千元并须支付讼费。 1997年5月9日《苹果日报》刊登一则《名人时尚版招聘采访ball场靓女记者多名》广告,"负责采访舞会和社交活动"。1997年9月平等机会委员会首次引用《性别歧视条例》检控《苹果日报》这则广告带有性别歧视的成分。上诉庭下令平机会可继续向《苹果》追讨罚款。
1998年8月,《苹果日报》头版报道,指一名香港女律师欺骗客户楼款及贷款后携同200万元客户款项失踪,经警方调查后证实事主另有其人,该女律师因此案的压力而患上抑郁症和早产。《苹果日报》被控诽谤,2001年高院裁定《苹果日报》败诉,赔偿320万元。
1998年10月19日,《苹果日报》炮制"#陈健康事件",在上水天平邨公屋女户主因不堪丈夫陈健康在深圳包二奶,在寓所从高处抛下两名幼儿后跳楼自杀身亡后,《苹果日报》记者邀约陈健康北上寻欢,并支付5千元作报酬,《苹果》记者带陈健康在一间深圳酒店,拍下陈健康在酒店房间左拥右抱两名妓女的独家照片,图文并茂,《苹果日报》被踢爆后原先否认,其后不得不承认。黎智英在1998年11月10日《苹果日报》头版全版刊道歉启事:"《苹果日报》为做好新闻,求胜心切,造成哗众取宠之后果,犯此大错,实在罪过。《苹果日报》承诺今后必定吸取此次事件之教训,不断改进。本人及《苹果日报》编采部管理层谨向读者及社会大众致十二万分歉意,也为编采部同事因此事件蒙羞而道歉。"
1999年10月4日《苹果日报》"报道"一宗正在审讯的法庭新闻,指一宗五岁男童被杀案的疑凶有娈童癖,但有关资料在法庭上并没有被提及,"报道"对案中被告构成偏见,法官因而要解散陪审团,案件被迫腰斩,翌年重审。2000年11月22日法庭裁定《苹果日报》及其时任总编辑 #叶一坚 藐视法庭罪,《苹果日报》被判罚款10万元及支付堂费兼留案底,#叶一则留案底兼付堂费。
1999年5月及7月《苹果日报》"报道""唱片骑师"蔡康年"毒打"施念慈,蔡康年控告《苹果日报》诽谤及索偿,《苹果日报》赔偿40万零1元兼付堂费。
1999年11月《苹果日报》突发记者 #刘江群 被揭发为"买料"做新闻,行贿警方人员,自1997年6月起近两年半内,先后向警察高级通讯员杨启兴及通讯员曾炳霖行贿,以便取得警方控制中心的每日罪案报告及有新闻价值案件的事主与疑犯资料,涉款达30万8千元。刘被判入狱10个月。
2001年,台湾《壹周刊》为制造假新闻,派3名"狗仔"偷拍艺人小S(徐熙娣)与友人范晓萱、阿雅及桌球手陈纯甄等在私人别墅泳池畔的照片及影片,诬指这些艺人参与"吸毒性爱派对",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触犯妨害秘密罪,台湾《壹周刊》总编辑裴伟被判刑4个月,上诉获减刑至2 个月,得易科罚金5万4千元,并没收31张偷拍照片。小S等4名艺人以严重妨害个人名誉和侵害隐私权,分别提出刑事告诉及民事求偿,《壹周刊》向小S等人赔偿新台币20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 2002年,《忽然1周》封面"报道"《老公离职一年、巩俐卖大包养家》,时任英美烟草公司总裁黄和祥指斥报道严重诽谤,令人误以为他因为涉及远华集团走私案主犯赖昌星的非法行为而辞职。《忽然1周》被法庭罚款20万元。
2002年6月台湾《壹周刊》《台视名主播偷情实录,刘佳佳抢人老公》"报道"指前台视主播刘佳佳有婚外情,台湾《壹周刊》被控诽谤,刘获赔偿新台币500万元。
2002年6月《忽然1周》记者 #梁崇基以300元贿赂保安员,进入电影《2046》拍摄场地"报道",被判3项提供利益罪名成立,入狱3个月。
2003年10月2日台湾《苹果日报》《吴宗宪对女歌迷用过就丢》捏造吴宗宪对女歌迷始乱终弃,吴宗宪指斥有关报道严重失实,搞乱台湾社会文化风气,喝斥狗仔队滚出台湾,《苹果日报》被判赔偿60万元新台币。 2003年7月台湾《壹周刊》"报道"歌星萧亚轩在加拿大留学时生活不检,结交贩毒男友,萧控告《壹周刊》诽谤,台湾《壹周刊》登报道歉并赔偿新台币100万元。
2005年10月21日《壹本便利》两名记者为了"新闻报道",拿着相机,擅自闯入艺人梁咏琪下榻北京一间酒店的房间大肆搜查,事件起初疑似被入房企图爆窃,事后证实两名男女是《壹本便利》记者,《壹本便利》执行总编辑 #魏达深 被解雇。
2006年《苹果日报》刊登一则有关内地医院的治疗白蚀病广告,被控违反《不良医药(广告) 条例》,被法庭罚款4千元。 2007年1月4日台湾《壹周刊》第293期封面"报道"《踢爆简朴假象 连胜文夏威夷办豪奢婚礼》,连家指斥"报道"失实,起诉《壹周刊》,《壹周刋"赔偿200万元新台币。
2004年《壹周刊》"报道"《罗美薇丧跑实录》,歌星张学友妻子罗美薇控告失实诽谤,《壹周刊》作出六位数字的赔偿。 2007年12月27日《壹周刊》第929期"报道"- 《过亿大屋有人照,关之琳搭上已婚台湾佬》报道,关之琳指事实是她以自己金钱购入南湾物业,《壹周刊》完全虚假,无中生有,令她的声誉严重受损,要求高院发出禁制令,控告《壹周刊》及总编辑 #李科仪 诽谤,要求追讨加重性及惩罚性赔偿,《壹周刊》其后求和赔偿。报道涉及"已婚台湾佬"是台湾国巨公司董事长陈泰铭,亦入禀控告《壹周刊》诽谤,已获赔偿。
2008年5月25日《苹果日报》"报道"《警署女杂工被指偷清洁用品》,女杂工指斥报道失实,控告《苹果日报》诽谤,申请禁制令及索偿共175万元。2015年8月高院法官批评《苹果》采访未核实资料,"报道"极不负责任,判《苹果日报》败诉,须赔偿及付讼费逾74万元。 2009年4月9日《壹周刊》第996期《天后失灵:容祖儿三折做代言》,"报道"歌星容祖儿以15万元酬金接拍原价265万元的运动品牌广告,容祖儿及英皇娱乐指斥报道失实,抹黑英皇娱乐旗下艺人身价,除向《壹周刊》索偿外,更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阻止《壹周刊》用相同或类似的言论再度诽谤容祖儿及英皇娱乐。
2006年8月《台湾苹果日报》在头版连续3天以大篇幅"报道",指一名产妇在台北县北城妇幼医院产下畸形儿,负责医师涉及"产检疏失",医院院长徐木泉指斥台湾《苹果日报》失实,医院向《苹果日报》和记者提告。2009年7 月台湾最高法院裁定,台湾《苹果日报》与记者必须连带赔偿徐木泉新台币30万元,并在头版刊登道歉启事。
2008年8月5日台湾《苹果日报》刊登《马虎产检害妇生畸儿 六次3D超音波未察 手残缺肺无胰脏》及2008年8月6日刊登《害妇生畸儿 院方强辩卸责》,"报道"时任北城妇幼医院院长徐木泉医疗疏失。徐木泉告上法院,2007年11月10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苹果》未尽查证义务有过失,须赔偿30万元新台币并连续两天在头版登报道歉启事。徐木泉不满裁决提出上诉,2009年7月上诉被驳回。2009年12月7日台湾《苹果日报》在头版刊登四分之一版道歉启事。徐木泉指斥台湾《苹果日报》拖延5 个月后,才刊登道歉启事,但伤害已经造成。经历3 年漫长司法程序,北城妇幼医院因为亏损停业。 2010年3月14日台湾《苹果日报》刊登《传夫妻发生冲突》、《家暴中心获报查访》"报道",诬称小S (徐熙娣) 遭丈夫许雅钧家暴。小S夫妻到派出所召开记者会,指斥报道"消费别人的家庭,谋取没有良心的销售量",控告台湾《苹果日报》及总编辑 #马维敏 涉侵害名誉权,法院判台湾《苹果日报》赔偿小S夫妻共400万元新台币,并于头版全版刊登道歉启事。2010年7月14日《壹周刊》《霸王致癌》"报道"霸王国际集团的中草药洗发护发产品含致癌物质"二恶烷"报道,霸王国际集团指斥报道诽谤,引致巨大损失,提出讼诉及索偿6 亿3 千万元,成为诽谤历来最高索偿。2016年《壹周刊》败诉,法庭判罚须须赔偿3 百万及支付八成讼费,合共2100万元,法官指斥《壹周刊》调查报道粗疏、肤浅、未能达到负责任的专业水平。
2011年8月16日《苹果日报》头版"报道"《中大迎新营玩死女生》,#香港中大学生会 指斥标题及内容造谣,污蔑及严重损害中大形象,须向身亡女生的家属及迎新营筹委公开道歉,并发动全体中大同学、教职员及校友罢看《苹果日报》。#香港记者协会 操守委员会调查投诉后,认为标题"没有充足的事实根据支持"、"误导读者相信该迎新活动是女生致死原因"。 2012年1月26日台湾《壹周刊》第557期"报道"《迷韩报—变脸旺运申恩庆回春露酥胸》及《XY档案—cosplay女王一夜情破300人》的两篇特写,被 #淫审处 评为不雅物品。
2012年4月17日《苹果日报》财经版B15页"报道"《味的角力》,介绍雪茄并载有数款雪茄的牌子名称、售价及售卖地点,被卫生署控烟办公室控告违反《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11(1)条及第15(1)条》有关禁止刊登及印刷烟草广告的规定。香港全面禁止刊登烟草广告多年,控烟办指《苹果》2011年曾刊出含烟草广告性质的文章,遭控烟办警告后未有数敛,当局收到市民投诉而采取行动,《苹果》以"新闻报道""包装"烟草商卖广告,成为首间被控烟办票控起诉的香港传媒,法庭判定出版人"苹果日报有限公司"及承印人"#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罪成,各被法庭罚款3千元。 2012年5月29日《苹果日报》转载了《博讯》网上的"报道",指章子怡涉及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因而被调查组问话及禁止出国。章子怡团队发表声明否认。2012年6月10日章子怡向香港高等法院控告《苹果日报》和《壹周刊》及其总编辑,指报道构成诽谤及侮辱,"荒诞至极"、"居心莫测",报道令她声誉严重受损,承受巨大的精神和社会压力,要求《苹果日报》和《壹周刊》立即停止"散播诽谤性言论",并赔偿精神及经济损失。2013年11月20日高院裁定章子怡胜诉,《苹果日报》赔偿39万元。
2012年《苹果日报》"报道"层压式推销网上课程,报道中有"层压式推销"、"骗局"等字眼,并提及香港脊医学会会长陈显强及他任董事的公司。陈认为报道令读者误解他涉及层压式推销,控告《苹果日报》诽谤,索偿100万元。
2012年8月《苹果日报》《杨怡全程伏谦仔腿间》"报道"艺人杨怡在罗仲谦车上有亲密行为,杨怡怒斥报道失实及诽谤,罗指报道对女性造成侮辱。由二人所属的无线、星皓公司及杨怡本人控告《苹果日报》,要求向无线及两人道歉。
2013年1月13日《苹果日报》头版"报道"《林奋强﹕我歧视新移民》,指时任行政会议成员林奋强于1月10日一个论坛上,自称歧视新移民。同日,林奋强即场播出当日论坛录音,证明没有歧视新移民,指斥《苹果》报道是"毫无事实根据的报道"。同日傍晚《苹果日报》总编辑张剑虹向传媒指,指听过林的录音后,承认是记者听错,郑重向林奋强道歉,并抽起《苹果》网上及《动新闻》报道。1月14日《苹果日报》刊登《《苹果》向林奋强道歉》。1月20日林奋强发表《林奋强先生就传媒查询有关《苹果日报》报道之回应》,详述事件经过始末,指1月10论坛后两日被《苹果》两名记者在他的寓所楼下"拦路扑出截停"采访及录影,《苹果》网上和《动新闻》短片清晰录影他再三否认歧视的指控,但《苹果》翌日仍虚构及歪曲报道。林奋强在声明指,《苹果》道歉是一场公关术,"我决定不会法律追究《苹果日报》。该报在"郑重道歉"的同时,并没有给我一通电话或一则电邮,但我仍希望他们在事发翌日登报的道歉是由心而发,而不是纯粹向公众交代的公关术。"
2013年4月4日《壹周刊》第1204 期"报道"《码头黑幕 HIT讲大话 假外判 榨干工人》指控香港国际货柜码头(HIT)假外判,指外判公司实为和黄旗下公司。HIT董事总经理严磊辉指斥有关"报道"文章失实和诽谤,损害和黄集团声誉,控告《壹周刊》诽谤及索偿,《壹周刊》向HIT赔偿。 2013年3月《壹周刊》及《苹果日报》"报道"艺人李泳豪与已婚女子黄金铃有婚外情,黄控告诽谤,《壹周刊》及《苹果》赔偿30多万元,并20多万元堂费。 2013年3月20日《苹果日报》及《爽报》刊登独家专访在监狱的大角咀夫妇被杀肢解案被告周凯亮,疑犯大谈杀人动机及犯案心态等情节,罔顾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两报的时任总编辑张剑虹和 #李彭基 与《苹果日报》记者 #陆羽平 及 #罗日升,被控告藐视法庭,《苹果日报》及《爽报》各被法庭罚款20万元,张剑虹及李彭基罚款9万及6万元,壹传媒合共罚款55 万元。
2013年8月8日《壹周刊》第1222期《中银大厦特训公帑养打手》"报道","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中心控告《壹周刊》诽谤,2015年1月,《壹周刊》赔偿30万零1元。 2013年8月23至29日《苹果日报》、《Face》、《壹周刊》的印刷及网上刊登《46岁王祖贤惊现香港走晒样》、《王祖贤iPad遮面离港》、《祖贤自拍照仍浮肿》、《王祖贤速逃香港》等6 篇"报道",艺人王祖贤要求法庭颁令禁止壹传媒继续刊登类似的诽谤文章,并追讨惩罚性赔偿。 2014年2月19日及20日《苹果日报》及《壹周刊》分别有四篇文章和两条短片"报道"艺人曾航生与前唱片骑师梁安琪分手,2017年曾航生控告《苹果日报》及《壹周刊》,要求索偿、删除报道和刊登道歉声明。 2014年7月《苹果日报》体育版专栏刊登梁柏坚撰写《亚视都有人讲波?》文章,提及立法会前议员詹培忠于电视节目中的赌波言论,称呼詹"呢条傻佬"及"懵佬",又指詹在亚视节目教人赌波"必赢方程式"是"讲出嚟大家一定耻笑"。詹培忠入禀高等法院控告《苹果日报》总编辑张剑虹及 #梁柏坚 诽谤,高院裁定苹果日报须赔偿10万元兼付诉费。
2015年1月7日及8日台湾《苹果日报》网站刊登有关台湾大亿集团董事长吴俊亿儿子吴育贤的两篇"报道", 2020年6月24日吴控告台湾《苹果日报》诽谤,要求法庭下令禁止台湾《苹果日报》再发表有关文章及将文章下架,并作出一般和惩罚性赔偿。
2015年3月12日,在台湾《苹果日报》另一篇有关台湾大亿集团董事长吴俊亿儿子吴育贤的"报道",2020年11月10日吴育贤指这篇报道含恶意诽谤内容及虚构言论,对他造成有所损失。因此,原告要求法庭颁禁制令,禁止《苹果日报》进一步发布该文章,另要求法庭颁令台湾《苹果日报》须在网站上删除此文,追讨一般赔偿、加重及惩罚性赔偿。 2015年9月23日《苹果日报》《疑助英皇取得黄金地段产权 京国土局前局长涉贪自首》及9月22日《苹果即时新闻网》刊登2篇涉诽谤英皇的"报道",英皇入禀控告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总编辑陈沛敏就2篇报道构成诽谤,要求赔偿、法庭颁禁制令阻止被告再发布相类诽谤言论、2篇报道的点击率或浏览人数。
2016年9月5日《苹果动新闻》《海关督察打人被捕》"和2016年9月6日《苹果日报》《为打羽毛球妻女出头海关督察涉伤人被补》的"报道",一名海关督察邓轩生及妻子彭金萍(译音)于2017年3月控告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编辑陈慧施及记者张家豪的内容失实及诽谤,报道引致他们被"起底",嘲讽及被亲友及同事疏远,蒙受声誉、人格、诚信及精神损害,要求作出一般损害赔偿及惩罚性损害赔偿,提出索偿共4512万元。
2017年5月《苹果日报》刊登多篇有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资深大律师胡汉清对"一地两检"合法性的法律分析,暗示胡的分析是愚蠢,质疑其专业的报道,以及2018年3月《苹果日报》刊登有关区诺轩曾焚烧《基本法》,指胡是亲建制的法律代理,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试图阻止区诺轩就任立法会议员。但胡指《苹果日报》造假,建制派从没有接触他,他亦从未草拟相关法律文件,这篇"报道"令他的专业能力受到政圈和法律界人士质疑。胡汉清2018年8月20日控告《苹果日报》诽谤,报道带毁谤和侮辱性,恶意和虚假,要求法庭颁令《苹果日报》需刊登道歉启示和赔偿,并禁制令禁制《苹果日报》再出版相关报道。
2019年6月30日《苹果日报》刊出《嘉华财团夺港铁康城项目坐吕志和包机游欧亚马时亨涉利益冲突》"报道",指前港铁主席马时亨与嘉华国际董事总经理吕志和曾结伴外游,并安排女伴同游,疑涉利益冲突。马时亨就《苹果》报道失实,自2016年担任港铁主席"从未搭过吕志和的私人发机",向《苹果》发律师信;嘉华国际主席吕志和发表声明,指《苹果》报道指"吕志和私人机款待马时亨"与事实不符,保留法律追究权利。同年7月11日《苹果日报》在网上《苹果会客室》向二人致歉。
《苹果日报》2019年11月23日、11月24日、11月26日、12月4日和、12月7日共8篇"报道",引述已逃往澳洲寻求庇护的王立强指控有关中国创新投资主席及行政总裁向心,"中国创新"指斥《苹果日报》在互联网上发布及传播,大量涉嫌诽谤其公司从事所谓间谍或者特务活动的虚假新闻报道,构成诽谤或属恶意失实。同年12月30日"中国创新"控告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以及《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诽谤,要求作出赔偿、专项损害赔偿以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并要求法庭颁禁制令《苹果日报》进一步发布或重新发布涉及诽谤或虚假陈述的报道。2020年9月"中国创新"向法庭申请将向心及其妻子龚青加入成为案件原告,10月8日获高院准许命令。2021年2月19日向心夫妇因在台湾配合调查而被限制出境,"中国创新"在2021年3月21日发声明指斥《壹周刊》于2021年2月23日发布一条网上视频,涉嫌恶意诽谤向心和该公司,并涉违反《国安法》。诉讼仍在聆讯。
B. 壹传媒的淫亵
"壹传媒"旗下多份刊物,截至2017年8月,累计131次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包括《苹果日报》被定罪62次,罚款每次由4 千至5 万元;《壹周刊》被定罪22次,罚款2 千至4 万元;《#壹本便利 或FACE》被定罪18 次,罚款1 千至5 万元;《#饮食男女》被定罪2 次,罚款5 千至1 万元;《忽然1 周》4 次,罚款2 千至5 千元;台湾《壹周刊》12 次,罚款5 千至2 万元;《爽报》11 次,罚款1 万元。 1996年3月28日《壹本便利》 刊登《少年性爱白皮书》漫画书广告,但没有任何警告字句,被淫审处评为第二类不雅物品,被法庭罚款1千元。
1999年10月6日《壹本便利》 刊登《终极性解放——井上晴美四点睇晒》,被淫审处评为第二类不雅物品,罚款1万元。
2001年1月9日《壹周刊》以《女高官美丑问责制》为题,对女性司局长的衣着品味和发型评头品足。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胡红玉去信讉责《壹周刊》,指《壹周刊》贬低女性的评语及手法令人反感,要求停止刊登侮辱女性的文章。
2002年6月12日《壹本便利》刊登《少女自画最理想阳具》,记者邀请少女绘画阳具,并刊登有关图片,描述少女的性经验和性要求等内容,被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淫审处评为不雅,被法庭罚款1万元。
2002年6月26日《壹本便利》刊登《世杯增性欲少女画至正做爱招》,记者邀请少女绘画男女性交图画,并刊登有关图片,描述少女第一次性行为等内容。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淫审处评为不雅,被法庭罚款1万元。
2002年8月8日《壹周刊》第648期封面刊登艺人陈宝莲在上海寓所跳楼自杀身亡在停尸间被偷拍的照片,相片清楚见到尸身及面容渗出血水,并无警告字眼及以透明胶袋包装。影视处收到61 个投诉,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法庭裁定报道及相片不雅,罚款5千元。
《壹周刊》由1995年创刊至2002年,有15次因刊登停尸照片而被影视处票控的纪录。
香港演艺人协会曾于报章刊登全版广告《公道自在人心》,谴责《壹周刊》滥用新闻自由,罔顾新闻操守和社会公义,质问三个新闻团体有何对策,广告附上陈宝莲母亲的署名信,指女儿停尸照令她心如刀割,痛斥《壹周刊》对死者极不尊重,令她与家人再度受伤害。
#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和 #香港报业评议会 亦曾公开讉责《壹周刊》,要求该刊向死者家属公开道歉。香港记者协会指新闻工作守则是不应侵犯别人的悲哀及不幸。#私隐专员公署 回应此案,指《私隐条例》只保障在世人士的私隐,并不涵盖离世人士。 2002年10月17日台湾《壹周刊》73期封面《海上淫窟直击》,因没有不透明封套及警告,被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淫审处判定为不雅,负责发行的香港发行商 #德记书报 有限公司被法庭罚款5千元。 2002年10月24日第74期台湾《壹周刊》第74 期封面刊登一幅恐怖怪婴书脊相片,以及两篇与性有关的文章,被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淫审处判定为不雅,负责发行的香港发行商德记书报有限公司被法庭罚款5千元。 2002年11月《壹本便利》刊登一篇影评有关台湾一部惊栗片《双瞳》及一系列以外科手术、裸体女尸及死婴为主的电影彩色剧照,被淫审处评为第二类不雅物品,被法庭罚款1万元。 2002年12月25日《壹本便利》刊登《Cover girl——几大都要纹一次》多幅几乎全裸女性照片。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淫审处评为不雅,被法庭罚款1万元。
2003年1月9日《苹果日报》《补习社淫哭—狎玩众女童狂拍裸照》,被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指斥《苹果日报》以女童被侵犯的经过作报道卖点,对受害人造成伤害。淫审处裁决为不雅,被法庭罚款2万5 千元。
2003年1月16日《壹周刊》第671 期《时事短打--狎童案疑犯起底》,被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影视处指斥《壹周刊》转载《苹果日报》以女童被侵犯的照片作卖点,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淫审处被评第二类不雅,被法庭罚款2 万5 千元。
2004年1月《壹周刊》不服上诉,法庭维持原判及罚款,审裁官区士显在判词痛斥《苹果》及《壹周刊》两篇狎童案报道,以张连环照片及细致描述,把女童被性侵的赤裸裸惨况呈示读者眼前,充满暴力罪恶,读后令人感腐化和厌恶。 2003年4月1日《壹本便利》记者在歌手张国荣于东方文华酒店跳楼自杀身亡后。即日潜到张国荣的寓所翻垃圾,并找走3袋垃圾,声称找到一帧张与好友的被掷碎的亲密合照。张国荣经理人陈淑芬怒斥《壹本便利》乱作、无道德、失实,拒绝该刊记者采访张国荣丧礼。香港演艺界人士群起谴责《壹本便利》连已离世艺人的私隐也不放过,对死者极为不敬。
2003年5月《壹周刊》第687期以《非典型自娱裸照DIY》为题,刊登两张由一名自称是一间九龙一间中学的中四女生自拍的"打格"裸照,包括一张私处的大特写,报道涉及中学并无其人,引起全校700多名生极度不满,以一人一信方式致函向香港报业评议会投诉,香港报业评议会公开谴责《壹周刊》为求促销,渲染色情。
2003年10月9日《壹周刊》刊登《高材女生援交实录》,描述一名中六女生到网吧卖淫,对该学生及所属学校造成严重伤害,影视处接获逾20宗投诉。
2004年12月24日《壹周刊》第772期《Tough 时装"Guilty 有罪"广告》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淫审处被评第二类不雅,被法庭罚款2 万元。 2005年5月6日《忽然1周》第510 期《老汤爱大米》,被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在2007年4月淫审处裁决为非不雅。
2005年12月7日《壹本便利》第724 期《独家严淑明变性前卖身史》,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淫审处被评第二类不雅,被法庭罚款2 万5 千元。
2005年12月30日《壹周刊》《爆花旦男友偷食台湾主播》,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淫审处被评第二类不雅,被法庭罚款2 万5 千元。
2006年1月《壹本便利》刊登偷拍到歌手侧田在家中与歌星林苑共处的相片,偷拍侧田脱下帽子后头发稀疏,又报道从侧田寓所抢去两袋垃圾发现一些毛发及分泌物。侧田及经理人黄柏高召开记者会,讉责《壹本便利》偷拍行为及失实报道。 2006年1月10日《壹本便利》第729期《杀狗城直击$2一个头》报道,没有加上警告字句,被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于法院原被判罚25万元,经上诉后罚款减至2万5千元。
2006年2月12日《苹果日报》刊登《环球焦点Sexercise性爱运动治百病》内一张占四分之一版的一对全裸男女拥吻照片,淫审处法官指相片中女方乳晕及乳房形状清晰可见。该报于封面及封底均未有印上法定的警告字句,被审淫处属第二类不雅,被法庭罚款2万5千元。
2006年3月22日《壹本便利》第739期《激情男女,"又深又夹"肥妹多仔吼》偷拍艺人吴彦祖的闺房乐,没有在报章的封面或封底刊登警告字句及包装,被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2008年2月28日法院裁定为二级不雅,被法庭罚款2万元。
2006年4月20日《壹周刊》第841 期《日本激新杀入,博命隆胸》,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法庭裁定为非不雅。 2006年5月24日《苹果日报》《世界万象—引人入性》刊登近乎全裸的两男一女的多张性爱游戏相片,报道以"情色节"作掩饰,该报于封面及封底均未有印上法定的警告字句,淫审处评为二级不雅,被法庭罚款2万5 千元。 2006年6月3日《苹果日报》《喷火裸女》,没有在报章的封面或封底刊登警告字句及包装。2006年11月23日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2007年4月17日在东区法院裁决为非不雅。 2006年6月6日《苹果日报》《乍见阳光海滩即解封/施安娜法国充电晒孖点》,没有在报章的封面或封底刊登警告字句及包装,2006年11月23日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2007年4月17日在东区法院被裁决为非不雅。
2006年6月21日《壹本便利》第752期《哗哗哗14岁Cream初熟李蕴》封面,刊登4幅14岁少女李蕴的湿身照。事件激起公愤,影视处接获142个投诉,妇女团体发起罢买壹传媒刊物,18区区议会联手谴责,促请法庭重罚已犯案累累的《壹本便利》。同年11月14日警方起诉《壹本便利》、总编辑袁彩玉及百乐门印刷服务有限公司,成为本港首间被控触犯《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的传媒。2007年4月16日高等法院判定罪名不成立,2008年4月29日律政司上诉被驳回后,放弃终极上诉。社会各界批评律政司和司法机构放生《壹便本利》,让不良刊物走法律罅。
2006年6月27 日《苹果日报》一篇《长话儿短说,伯娘的肉汤碗》文章,没有在报章的封面或封底刊登警告字句及包装,2008年2月28日东区裁判法院裁定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被评为不雅物品,被法庭罚款2万元。
2006 年7月9 日《苹果日报》专栏《有色眼镜》一张男子抓住阳具的漫画,没有在报章的封面或封底刊登警告字句及包装。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2008年2月28日东区裁判法院裁定为二级不雅,被法庭罚款2万元。
2006年8月23日《壹本便利》第761期《阿娇后窗bra 解》刊登偷拍艺人钟欣桐(阿娇)在马来西亚表演后台更衣室,怀疑被事先安装的针孔摄影机偷拍。事件引起公愤,全港讨伐壹传媒侵犯私隐,打破影视处的投诉纪录,接获2875宗投诉。影视处票控《壹本便利》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淫审处评为第二类不雅物品,被法庭罚款3万元。
多个妇女团体不满法庭轻判此案,指斥壹传媒已把罚款视作经营成本,呼吁法庭应对屡次重犯《壹本便利》判以停刊。 2006年8月24日《壹周刊》第859期《姣模摸上房 郑中基爆粗》,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法院裁决为非不雅。 2006年9月22日《苹果日报》《老虎仔为太太裸照发火》,没有在报章的封面或封底刊登警告字句及包装。2006年11月23日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2007年4月17日在东区法院裁决为非不雅。
2007年3月27日台湾《壹周刊》刊登一则"食婴"报道,在香港有售的,被控发布淫亵物品罪,发行商认罪,只被判罚款2万元。
2007年3月15日《壹周刊》的《徐若瑄平价露胸》,被影视处票控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2007年4月17日在东区法院被裁决为非不雅。
2008年4月《壹周刊》第936 期附送《陈冠希淫照风暴全纪录》,印制93张疑似女艺人裸照及性行为相片为25 页专辑,没有加上封条和封套加密。2008年5月2日淫审处一致裁定《陈冠希淫照风暴全纪录》为第二类不雅物品,审裁官区士显直斥这本淫照特刊借着露骨图文达致促销目的。2008年9月1日《陈冠希淫照风暴全纪录》被加控一项发布"不雅物品而没有警告告示罪",被法庭罚款35000元。
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批评法庭轻判,对已重犯的壹周刊应判处《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最高罚款80万元及入狱1年。 2008 年10月3日政府于推出《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修订咨询文件,为期四个月,经过近一年检讨,针对色情资讯泛滥,舆论批评淫审制度过时法例如无牙老虎,当局检讨整个淫审制度,加强罚则及扩大规管至网上讨论区的不雅讯息,保护青少年受淫风荼毒。
《苹果日报》连月来发动文宣攻势,攻击淫审制度及检讨修例,刊登2007年5月18日《审裁员乱叫嚣 香港法治还安在?》、2007年5月25日《现代启示录─为甚么我们要有淫审处?》、2008年1月9日《淫审条例政府全面检讨影视处长:标准难达共识》2008年10月18日《通讯业轰"网络23条"》等文章,丑化淫审条例修例为"网络23条",打击资讯自由。
2011年1月《苹果动新闻》发布一条有关阿盖德首脑拉登被杀的动画片段,被指涉嫌亵渎回教,被回教组织强烈谴责不尊重宗教自由,影片被移除。
2011年1月《苹果动新闻》发布一条短片,展示一名外国女性的裸胸露点照,清晰可见,被多个妇女团体狠批以色情作卖点,手法低劣。
2011年《忽然1周》刊登偷拍无线艺人黄宗泽和女艺人胡杏儿的家居生活,包括黄的全裸相片。2020年王浩信、陈自瑶和黄宗泽在无线电视艺员科主管乐易玲陪同下,向私隐专员公署投诉,希望可以阻吓同类案件。 私隐专员公署最后认为,《FACE》和《忽然1 周》违反《私隐条例》的保障资料原则。无线电视决定封杀《FACE》和《忽然1 周》的行动升级,公布禁止两份刊物记者踏足无线电视城两个月。
2011年9月20日香港《爽报》创刊首日,连载的性情漫画,但免费向各大屋苑和学校派发。影视处接13 宗涉内容不雅的投诉,教育及家长团体接获40个投诉,指斥《爽报》肆狂渲染色情,荼毒下一代,不到两日发起"反爽行动",到苹果日报大楼抗议。香港《爽报》出版首月,被裁定11 项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非法发布不雅物品罪成,每项控罪罚款1 万元,合共11万元,法官批评《爽报》的不雅内容不应在免费日报出现,荼毒年幼小童。
2015年1月23日《忽然1周》《局加四场床戏袁嘉敏忧郁:喊到手震》封面故事,刊登多张艺人袁嘉敏的裸露上半身剧照,相片虽已打格,但没有包上胶袋出售,被淫审处评为不雅,被法庭罚款9 千元。
黎智英以 #民主斗士 自居,壹传媒高举 #新闻自由 的旗帜,外国的民主自由社会有黎智英这种传媒老板,有这样糟蹋新闻自由的新闻机构吗?还有,黎智英还是经常自我标榜的虔诚教徒呢!
黎智英和壹传媒是香港之耻,是全球华文媒体之耻,是英国人之耻,是全球教友之耻。